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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 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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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泸水县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2 15:2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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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泸水县供销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为“三农”服务、助农增收为核心,以发展“两社一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创办形式多样、作用效果明显的良好势头。截止目前,全县发展并注册了泸水县瓦姑茶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为723.3万元,入社农户达701户1753人,带动农户8631户,2008年,收购农产品655万元,助农增收323万元,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出台政策,为供销社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泸政发〔2006〕88号)和《关于建立泸水县深化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泸办通[2008]64号),细化了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部门都支持供销社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组建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供销社主任、农业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为合作社与县直部门工作交流搭建了对接平台。三是强化宣传。我们把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来抓。提高认识,创新宣传途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召开会议、深入基层调研时,积极向各部门领导干部、农民群众宣传;各乡镇也充分利用集市设点宣传;我们也以开展培训、新闻报道、撰写简报等方式宣传。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新闻报道6期,撰写简报15篇,接受咨询1000多人次,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了家喻户晓。四是强化培训。做到“外学”和“内培”并重,一方面积极外出学习。2007年5月份和2008年1月份,先后两次组织部分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赴文山、保山等地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另一方面,抓好县内培训。组织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种植、养殖大户、社会能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知识进行业务培训,开办了3期培训班,共190人,提高基层干群合作化意识。同时,组织入社的社员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生产技能。 (二)分类指导,逐步规范。在实际工作,我们坚持三个指导原则: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成不成立合作社农民说了算,合作社在法律范围内怎么运作农民说了算,我们主要是指导服务、示范推进,不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经营管理。二是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积极帮助合作社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章程,使合作社从设立登记、制度建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利益分配等环节均有章可循、规范统一。三是坚持“质量至上、效益为先”。我们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建一个,成一个;不片面追求数量,努力促进合作社形式多样、高质量发展,注重提高规模效益和运行质量。帮助产业基础较好、发展速度较快、农民积极性较高的合作社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扶持。与此同时,严把专业合作社的准入关,在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上,经供销社审核,再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保证了合作社质量。 (三)政策支持,资金扶助。一是积极主动联合农业、工商等涉农部门共同促进专业合作社建设,为专业合作社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如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给予种植、养殖大户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规范;工商局减免合作社的工商管理、登记、年检费;国、地税减免合作社的相关税收;同时,对合作社用地、用电、农产品运输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方位进行资金扶持。对新发展的专业合作社,严格按“两社一会”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并帮助抓好人才培训;对运作规范、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效显著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帮助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激励合作社提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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