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驻泸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根据《中共泸水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泸水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近期对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党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9月30日,到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检查范围:各乡镇党委、县级各相关部门、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三、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内容 1.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泸水县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泸发〔2010〕3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情况。重点检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构成立、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学习进展、学习措施、各项制度建立及典型经验等情况。 2.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试点示范单位贯彻落实《中共泸水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泸学办〔2011〕1号文件)。重点检查各试点示范单位按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试点示范活动的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工作情况。 3.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关于2011年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泸宣发〔2011〕2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试点示范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意见建议等。 2.查看资料。查看各乡镇、县级关单位关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台账资料档案(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实施意见、宣传简讯、汇报材料、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内容、心得体会等)。 3.检查通报。检查结束后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进展及相关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四、检查工作组人员组成 组 长:李雪涛(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张建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和耕武(县委宣传部宣传室主任) 姬明忠(县委宣传部理论室干部) 胡莉萍(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 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抓紧对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查缺补漏,积极完善,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推向深入。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检查时一并提交检查组。本次检查的情况将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检查 通知 抄报:州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驻泸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学建办 2011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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