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中共泸水县委召开第48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我县创建云南省文明县城工作。会议听取了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关于《泸水县创建云南省文明县城2010年实施方案》、加强县创建办工作力量和创建工作经费等工作事项的汇报。会议批准了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的相关工作方案,决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兼顾、强化保障、合力攻坚,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会上,县委书记张何仁就推进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对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创建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泸水长远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上下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二是统筹兼顾、联创联动。创建工作要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全过程,与省级文明卫生城、省级生态旅游城、省级双拥模范城“三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三大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联创联动。三是全民动员,合力攻坚。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覆盖面广、关联度高,千头万绪,事关千家万户。县创建办和专项工作组要充分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各自责任,党政机关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青妇等要发挥组织作用,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四是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工作常态化。要保障机构、人员、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条件,实现工作常态化。张何仁进一步强调:“创建”就是不断“创新”,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要注重创新、善于创新,要结合六库山地城市、滨江城市、少数民族城市、边疆城市等城市特点,研究和部署创建工作的重点和载体,要在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效果推动创新上不断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