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罗旭明调任泸水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当时戒毒所基本上属于封闭式管理,所内的农副业生产几乎空白,主要靠政府下拨的给养费维持运转。为此,所里学员的身体得不到锻炼,强制隔离戒毒效果不明显,同时所里的开销也越来越大,这件事成了摆在罗旭明面前最大的一个难题。 2005年7月,泸水县的一个决定让罗旭明喜出望外,县里决定将原县武警中队的全部生产用地划归戒毒所。从此,罗旭明就带领着所里的民警和学员,在如何利用土地资源上做足了文章。每天,他都给学员安排任务,与民警一起带领学员进行日常康复活动。劳动间隙,还安排擅长唱歌的学员给大家唱歌解乏,学员们一边听唱歌,一边干活,生产劳动一下子活跃了起来。同时,他还积极与核桃经销商联系进行核桃干果加工。目前,戒毒所已加工核桃干果近60吨,养殖了600只肉鸡、100只鹅和80头生猪,现已出栏肉鸡300只、生猪43头。所内种植的蔬菜除冬季外基本能满足学员的日常消费,实现了以劳养所、以劳补所的目标。学员们感慨地说:“每天参加康复劳动,时间过得挺快,白天干劳动、晚上躺在床上一觉就到大天亮。通过生产劳动,学员们明白了只有付出辛勤劳动,才有甜美的收获。 强制戒毒所内戒毒人员成分复杂,存在各种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对此,罗旭明提出“以病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以心理矫治工作为突破口,在治疗、康复等各个环节加强亲情化、人性化管理,着力增强戒毒学员的家庭感,重塑其人格和健康的行为习惯,提高戒毒成效。 2008年7月,戒毒学员陈某某因戒毒期间出现了戒断综合症,情绪波动很大,在学员中造成一定的影响。罗旭明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找陈某某促膝长谈,使他增强了自信心。同时,还积极开展学员家属大走访活动,征求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学员家属通过不同形式做好学员的思想稳定工作,使学员安心戒毒。经过多方努力,目前陈某某身心康复已取得良好效果。 2009年9月入所的尹某,在入所强戒前就出现过腹部疼痛的症状,但在所外未做过检查。得知这一情况后,罗旭明立即组织人员,带尹某到泸水县鲁掌镇卫生院进行检查。经B超检查,确诊尹某患有胆囊息肉和胆囊炎。由于所内医疗条件有限,罗旭明就积极与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建议让该学员保外就医,并帮助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尹某走的那天,罗旭明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200元钱让她做回家的路费,并语重心长的说:“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只要你肯回头,你仍然是一个好母亲、好妻子。”每当戒毒学员生病时,最着急的人仍然总是罗旭明,不管夜有多深,他总会与同事们一起将患病学员在第一时间送到远在45公里外的州医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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