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公告
(2021年第1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一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19日(根据巡察工作实际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时间),以巡察“回头看”方式,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把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再检查、再监督。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同志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监督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巡察联系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微信号,巡察联系箱将分别设在市行政中心1楼及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场所(受理时间为8﹕30—18﹕00,巡察结束后将撤除和关闭)。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1.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15925551565;电子邮箱:lsxc0001@163.com;微信号:lsxc00001。
2.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15925551360;电子邮箱:lsxc0002@163.com;微信号:lsxc02。
3.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5987316573;电子邮箱:lsxc003@163.com;微信号:lsxc03。
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15987316583;电子邮箱:lsxc0004@163.com;微信号:lsxc04。
巡察监督部门:
1.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886-3622904;
2.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0886-3629295;
3.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86-3621096。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根据本轮巡察的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日
中共泸水市委员会 泸水市人民政府 主办
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 承办
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办公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13楼1307室
联系方式:0886-362994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288811959 邮箱地址:xcbl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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